用个人主体做跨境,还能扛得住吗?
发布时间: 2025-12-17 11:01
这两年出海卖家一个常见情况是:业务规模已经不小,结构却还停留在「能收款就行」的阶段。
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,这套组合也能运转。
但只要遇到一点极端情况——比如美国税局问询,或者被品牌方起诉、法院下了TRO(临时限制令/临时禁令)冻结账号和货款——
很多卖家会发现,自己在税务和诉讼这两条线上,几乎没有防守空间。
一、能不能防守,不是看你注册了几家公司
有些卖家理解的「筹划」,是把公司注册在不同地方,把架构图画得很复杂。
但从税局、法院、平台和银行的视角,他们看的是另外几件事。
最前面站的是谁:个人,还是公司
如果所有业务都用个人身份在跑:
- 平台主体是自然人;
- 收款大部分进个人账户;
- 发生纠纷或者税务问题,被点名的一般就是这个人。
这种情况下,一旦涉及TRO或查税,所有压力都集中在个人身上。
相比之下,至少有一个真正承接业务的公司,账户名和平台主体对得上,有连续的经营和申报记录,在对方眼里会更接近「有组织在做生意的主体」,而不是随时可以消失的个体。
能不能拿出一条「我有在正常报税」的轨迹
这条轨迹不需要完美,但至少要有:
- 公司每年有申报,不是长年「零收入、零利润」;
- 利润水平和体量大致匹配,不出现「流水很大、报表年年微利甚至亏损」的极端情况;
- 如果存在国内/香港/美国之间的关联交易,内部有一份说得过去的安排(比如谁提供了什么服务,为什么这笔服务费是这个金额)。
当这些基础都具备时,遇到问题,你可以拿出一套「我们一直在正常经营、正常申报」的证据,而不是从零开始解释。
二、同样是TRO和查税,用什么主体差别很大
TRO(临时限制令/临时禁令)对很多跨境卖家来说已经不陌生:
品牌方起诉一批卖家,向法院申请TRO,法院先发命令给平台,平台执行冻结账号、货款和相关资产。
在这个场景下,「用什么主体+有没有基础税务记录」会直接影响局面。
个人+无结构时的处境
如果一直是个人在前台:
- 法院文件上的被告,是一个人在中国,用个人身份在美国卖货;
- 平台、支付机构看到的是个人账号、个人收款,没有清晰的公司主体;
- 对方律师在评估时,很容易把你归类为「典型高风险卖家」,倾向于多冻结一些,以防将来执行不到位。
此时你很难用「这是公司业务」「我们有规范经营」来争取空间,因为几乎没有任何结构或申报可以佐证。
公司主体+有基本税务记录时的差别
如果站在最前面的是公司,案件则会以公司为被告,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至少有形式上的区分。
公司可以提供财报、税表、合同等材料,证明自己是长期经营主体。
而在谈赔偿金额、部分解冻货款或库存时,对方会考虑到你有持续经营动机,有账可查、有路径可执行,不一定需要把你「清空」,也能实现自己的目标。
放到税务场景也是类似:
- 一类是多年不报、不交、不回应信件;
- 另一类是有持续申报、出现问题主动补报并解释。
同样都是补税,后者通常有更多可协调的空间。
所以,从防守角度看,TRO和查税本身的发生与否,你难以控制;
但选择什么主体在前台做生意、平时留下怎样的申报记录,是完全可以提前安排的。
三、从现状出发,先把基础「可防守」框架搭起来
不管目前结构有多散,都可以从几件具体的小事开始。
首先,确定一个真正承接业务的公司
现在主要平台的主体是谁?个人还是公司?收款账户的户名,和平台主体是否一致?这家作为主体的公司,近两三年有持续报税吗?
如果答案是「主体多样、对不上号、基本没申报」,下一步就比较明确:
- 挑出一个适合当前阶段的主体(国内、香港或美国公司),作为主要承接业务的公司;
- 尽量让平台主体、收款账户和这家公司保持一致;
- 个人需要拿钱时,用工资、分红、借款等方式,从公司账户有序流出。
2. 其次,让公司形成一条基本的税务轨迹
不必一开始追求复杂筹划,可以先做到:
- 公司有营业收入、有合理的成本和利润,不是长期「挂空壳」;
- 广告、物流、平台佣金等主营成本尽量通过公司主体来承担;
- 存在境内外关联往来时,至少在内部记一份简单说明:哪一方承担了什么,为什么这笔钱是这个金额。
这些记录,未来面对税局或其他机构时,都是有用的佐证材料。
3. 最后,做一个简单的「极端场景推演」
可以很直白地问自己:如果明天账号因为TRO被冻结,我能在一周内提供哪些材料?
如果目前答案是「基本拿不出东西」,说明现在更多还是在靠运气;
如果已经能列出一串材料,说明你至少已经完成了从「完全裸奔」到「基本可防守」的过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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